佛山车检黑幕:公安局副局长涉嫌受贿179.5万

2014年04月22日06:20  南方都市报 收藏本文

  南都讯 记者门君诚 佛山车检黑幕继车管所原指导员林玉宇、原中队长罗广贤被控受贿案开审后,昨天上午泓信摩托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罗南分公司老板李劲等31人涉嫌行贿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开庭(其中1名被告因病中止审理),检方指控被告人李劲为获取暴利先后向佛山市公安局副局长王宏强行贿179.5万元。由于该案涉案人员较多,昨天一天经法庭调查后今天将继续开庭审理。

  检方:为获关照送好处费325 .5万元

  昨天上午,南海区检察院四名检察官出庭指控,根据庭审指控的内容,2008-2013年,被告人李劲在经营佛山市泓信摩托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信检测站”)和佛山市泓信摩托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罗南分公司(简称“罗南检测站”)期间,为在检测业务中得到关照和帮忙,分别向时任佛山市交警支队的领导王宏强和陈特旭、林玉宇、罗广贤(另案处理)送好处费,合计人民币325.5万元。

  其中,被告人李劲向历任佛山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支队长和佛山市公安局副局长的王宏强送好处费共计人民币179.5万元。这些费用包括了以“投资分红”名义送给王宏强好处费人民币170万元和以“应酬费用”名义送给王宏强人民币9.5万元。

  辩解:副局长王宏强拿的钱是分红

  起诉书宣读完毕后,现场30名被告人退出,只留下了被告李劲。法官询问李劲对于指控的事实有什么意见。“说我行贿王宏强170万,不是事实,”李劲说,他与王宏强之间其实是“合伙”的关系,王宏强本身投资过20万,因此王宏强拿的钱应该是分红。

  检察官随后通过询问回应:王宏强所谓的“投资”其实是在泓信检测站,而且后来李劲已经把作为成本的20万还给了王宏强,后来170万的“投资分红”则是李劲在罗南检测站的时候给的,其实与王宏强的“投资”一点关系都没有。

  据佛山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预防腐败局)局长曹小华4月17日透露,王宏强涉嫌违法违纪已被移送司法机关,目前正在走程序,但暂未有开庭受审的时间安排。

(原标题:车检站老板涉嫌行贿 公安局副局长179.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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